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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營建署長、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及新竹眷改、八德合宜宅向遠雄集團收賄案,台灣最低個人信貸利率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辯論終結,今(16)日宣判,針對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罪,合計期刑10年6個月,可上訴。

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為取得林口A7及桃園八德合宜宅等建案,以2千萬元向時任營建署長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行賄,趙藤雄、葉世文一審各被判刑4年半與19年,趙藤雄因全部認罪,高等法院判緩刑5年,並捐國庫2億定讞,全身而退,葉世文則被依收賄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重判21年。

葉世文上訴後,所涉林口A7合宜宅案,高院判7年定讞,葉世文已入監服刑,另涉及新竹眷改、八德合宜住宅案與財產來源不明共3罪,則被加重改判21年徒刑,併科罰金1千萬元,褫奪公權,最高法院後來將上述3罪發回高院更審,最高法院撤銷理由指出,趙藤雄在二審對新竹眷改案突然翻供、認罪,二審判葉世文有罪,卻未讓趙、葉對質。

高院更一審合議庭今天宣判,針對八德合宜宅部分,葉世文確實收賄1600萬元,自白符合減刑要件,改判7年6月、褫奪公權5年,沒收犯罪所得1600萬;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,判刑3年、褫奪公權3年,沒收3317萬;至於新竹眷改案索賄2200萬元部分,因葉世文已非營建署長身分,不構成有罪要件,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合計期刑10年6個月,全案還可上訴。

本息平均攤還法

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,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不同,本金部分逐漸增加、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。

放款

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,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、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,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。

股票質借

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金週轉的需求,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,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「證券存摺」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,銀行即可撥款。

信用評分

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。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,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,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,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、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,一旦分數不足,即無法申請貸款。

保單借款

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,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公司質借,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,保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,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。

帳戶管理費

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,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,又沒有辦理銷戶,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一缺錢急用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,也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

票貼

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,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,此種借款方式即是「調現」、「票貼」。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,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,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,來作為還款來源。如急需運用到現金,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,換取資金靈活運用。

連帶保證人

按實務上的判例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,民法中未有「連帶保證人」的規定,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「多數債務人」與第二十四節「保證」兩種定義。

連帶債務(即多數債務人)乃出自於民法§272條:數人負同一債務,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,為連帶債務。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§739條:稱保證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。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,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,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(民法§745)。

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,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待無效果後,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。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「連帶」二字,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,該筆債務成為連帶房屋抵押借款債務,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,致達成民法§272條之要件。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,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,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,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,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(民法§273),因此在法律關係上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。

循環型貸款

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,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,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;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,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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